一級建造師法規考試知識點:債權制度
一級建造師法規考試知識點:債權制度,一級建造師考試涉及考點比較多,記憶起來也比較困難。我們可以對這些知識點進行梳理。這樣備考,效果才能比較好。今天為大家介紹的是一級建造師法規考試知識點:債權制度,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。
第五節 建設工程債權制度
1.債的概念
■概念
·債權是因合同、侵權行為、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,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
■債權與物權的區別-債權是相對權,而物權是絕對權
·債權主體的相對性: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張權利、履行義務
·債權內容的相對性
·債權責任的相對性
【2015年真題】關于債權相對性的說法,正確的有( )。
A.債權客體的相對性
B.債權期限的相對性
C.債權主體的相對性
D.債權內容的相對性
E.債權責任的相對性
『正確答案』CDE
『答案解析』本題考查的是債的基本法律關系。債權相對性理論的內涵,可以歸為以下三個方面:(1)債權主體的相對性;(2)債權內容的相對性;(3)債權責任的相對性。
2.建設工程債發生的根據(四種)

2.1合同之債
■當事人之間因產生了合同法律關系,也就產生了權利義務關系,便設立了債的關系
■合同之債,是債發生最主要、最普遍的依據
■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
2.2侵權之債
■侵權是指公民法人沒有法律依據而侵害他們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
■侵權行為一經發生,即在侵權行為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關系
【重點難點】建設領域侵權之債歸結總結(四類)
項目 | 責任承擔 | 案例 |
施工噪聲 | 施工單位 | 施工現場夜間施工噪聲超標,影響附近居民,則在施工人與居民之間形成一種侵權之債。 |
建筑物倒塌 |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| ·施工中的某建筑物忽然倒塌,砸傷了路人,應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·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賠償后,發現是由于鋼筋質量有問題導致,可向鋼筋供應商追償 |
建筑擱置物、懸掛物發生脫落、墜落 | 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 ·所有人/管理人/使用人 |
·某商鋪屋頂廣告牌墜落砸傷路人,商鋪的業主或實際經營人負有舉證責任,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·如不能證明,就由商鋪業主或實際經營人賠償 ·賠償后發現真正的原因是廣告公司在安裝廣告牌時焊接有問題,可以向廣告公司追償 |
建筑中拋擲物、墜落物(有動作) |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| 從某居民樓中拋出一物,砸傷了路人,則由居民樓臨街這一側,拿不出證據證明不在家或不可能實施的業主或承租人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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